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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巧遇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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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过买卖珍禽异兽的市场,就是灵植之地。

在这里,有来自天南地北诸国的奇花异草,以及灵蔬灵果灵稻。

大夏毕竟是东土中央大陆最为鼎盛个国家,万国来朝,携带而来的种种异物可是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即使公良从祖地焱部到达大荒,再从大荒游历东土诸国来到大夏,看到那些东西,也是惊奇不已。

只是这些人,从各国带来的东西到了大夏,那价格可是一翻再翻。

不说那些异种灵株,单单眼前公良看到的貌似大白菜,却名为白菘的灵蔬,那价格真是黑心,不过巴掌大小,竟然敢叫价十块灵石。

此时此刻,公良只想问候一句:“冷凉卡好(恁娘卡好:你妈好吗?)。”

若是有人问,你水准这么高,怎么可以这么粗鲁骂人呢?

他一定会很有哲理的说,这不是脏话,只是被人误读了而已,冷凉卡好的意思是,如人饮水冷暖自知,无量你个天尊。

但说实在,人家卖十颗灵石自然有十颗灵石的道理。看看那白菘的叶子,下面如羊脂白玉,上面像极品玻璃种翡翠,简直就是一棵天然生成的工艺品,而不是种出来的灵蔬,怎么可能不贵?

像这种灵蔬,里面蕴含的灵气易吸收消化被身体吸收,而且还无任何副作用。不像灵石一般,吸收有极限;也不像丹药,吃多了会产生药毒。

公良现在手上灵石不多了,不敢乱花,就问道:“那有种子吗?”

摆摊的摊主鄙夷的看了他一眼,道:“没有。”

想来也是,人家这种一本万利的东西怎么可能拿种子出来卖,那不是傻了吗?

公良看到他的鄙视,眼眸微眯,冷冷一笑,也不说什么直接买了十颗白菘,就往前走去。这家伙估计不知道,大白菜只要温度适合,底下就会生出跟来,只要伺候得好,往前可以让砍头的白菜开花结籽。只是这白菘是不是和大白菜一样,就要试看看了。

向前走了一会儿,公良忽然看到一个熟悉身影,不由走了过去。

一名背微驼,长着两撇直胡和一束长须的老者拄着一根乌黑曲杖,一边看着摊位上的东西,一边往前走去。

一名胖胖的年轻人跟在旁边,没走一步,那肥肉不由得颤动几下。

走了几步,驼背老者看到前面摊位上一根根一米多长,色泽玄黄,带着细细毫毛的竹笋眼前一亮,不由转头道:“季小子,这玄黄石竹看起来不错,我要了。”

“龟老,你不能以为我们是熟人就使劲坑啊!这样下去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了。”

“怎么,吃你一点东西就心疼了,也不想想你是怎么到大夏的,要不是老龟我,你还呆在大虞那鸟不拉屎的地方,哪来现在的前程和财力?”

龟老听到季小子的话,吹胡子瞪眼的说道。

季小子一脸无奈,摊上这头老龟,他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。

他说的没错,他是靠他老人家才能来到大夏,进入青阳学宫学习。可他也不想想,若不是他,他老人家怎么可能发大财,怎么可能再娶三个老婆。一想到这里,他就感觉蛋疼。看看人家,如今已经娶了八十几只不同品种的龟女,而他,至今却还是光棍一条,连个对他有兴趣的人都没有,真是人比人气死人。

“龟老,你能不能让你那龟孙子把提成给降低一点?”

季小子最终还是给龟老买了玄黄石竹笋,但随即又提了个建议。

“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事,老龟可不掺合。”龟老头也不回的说道。

季小子听到他的话,忽然感觉蛋蛋更疼了。

举族搬回大夏祖地后,龟老也不知道是为了面子,还是因为体力不行,竟然不再载他去大荒做买卖,转而介绍了他年轻力壮的孙子,龟蒙蒙。

这家伙的名字听起来挺和气的,但其实和他龟爷爷,都是无比吝啬的坑货。以前龟老载他到大荒做买卖,若是帮忙卖出东西,扣除货品本身的价值外,算四六分成,他四,龟老六。

说出来,都是满满的江湖泪水。

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,这龟蒙蒙比他爷爷更坑,竟然提出三七分成,他三,龟蒙蒙七。

这还能好好玩耍吗?

当下,他就拒绝了。

可是居京城,大不易,何况他资质不行,只能依靠灵石和丹药提升功力。但这些东西都要钱财来买,他积蓄的钱财很快就用光了,不得已,只得依从龟蒙蒙的建议,三七分成,虽然还有得赚,但相比龟老的时候,赚的何止少了一点半点。

唉,人生,真是无奈啊!

不知怎么回事,他忽然想起在彩贝滩遇到的那个荒人少年公良,他人生的第一桶金就是从那少年身上赚的,和他的合作简直是完满无缺。那一次,也是他游商生涯以来最赚钱的一次,之后就再也没有过。

他,季小子,就是当年骑龟游商的季寓庸。

“咦...”

想什么来什么,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季小子忽然看到了公良。

在他的肩膀上还坐着那次遇到的米谷小屁孩,还有那黑黑白白的熊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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